
 
   辽科发〔2021〕7号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科研诚信和“三评”
 改革绩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发办〔2018〕37号)。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和中科院沈阳分院决定共同组织开展辽宁省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和落实即时比分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工作,正确把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要求和“三评”改革工作方向,切实将科研诚信和“三评”文件精神落实到科技创新发展的具体工作之中,打通落实改革“最后一公里”。 
       
   
二、试点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和锦州医科大学等8家单位。 
       
   
三、工作内容 
      绩效评估工作内容由科研诚信绩效评估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两部分构成。科研诚信绩效评估设置以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为重点;“三评”改革绩效评估设置重点突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及制度创新性等内容。对试点高校院所科研诚信制度实施效果和“三评”制度改革成效进行客观评估,对评估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查摆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四、工作程序 
      1.单位自评。各试点受评单位根据绩效评估工作自评表和赋分标准,进行集中自评,并于4月末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自评表、总结报告和支撑材料(含电子版)。(3月20日—4月30日) 
   
   2.实地评估。评估组进入试点受评单位,结合试点受评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受评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并于试点单位评估结束后次月反馈评估报告,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5月1日—8月31日) 
   
   3.总结考核。召开绩效评估工作会议,系统总结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工作,并形成此次试点评估工作综合性报告。(9月1日—9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各试点受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工作,积极落实考评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对标对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科研诚信和科研评价体系建设。 
   
   2.各试点受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做好事前准备和相关培训,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评估任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和有效的评估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评估实施者独立开展评估工作。 
   
   3.本次绩效评估工作应当严格遵循科技活动规律,评估人员和评估(咨询)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认真落实评估结果运用,把评估结果作为科技政策制定、完善和调整等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郑磊 
   
   联系电话:024-23983438 18640249619 
   
   传  真:024-23983579 
   
   附件:1.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试点工作自评表 
   
      2.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试点工作赋分标准 
   
      3.各试点受评单位绩效评估工作联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